課後才藝班自 110 年 9月 13 日(一)起陸續開課,學費請於第一次上課交給授課教師,
各班別並無安排試讀課程,既經錄取已進班上課卻不繳費又臨時退班者,校方將追繳已
上課節數之費用;而上課兩次仍未繳費者,除取消該班上課名額外,亦將追繳已上課節
數之費用,另計之教材費由授課教師收取,如有課程或教材相關問題請直接洽詢授課
教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