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授課教師確實掌握學生動向,每堂課確實點名,學生缺課即時聯絡家長進行確認,
隨時掌握學生學習情況,適時與家長聯繫。不讓學生無故私自離開上課場所,若
須短暫離開也請學生結伴同行。
二、確實依規定時間上下課,下課時由授課教師統一帶隊至玄關,確認學生是否讓家長
親自接走,不讓學生獨自至大門外等待。同時留意非家長接送學生的去向,務必等
學生都離開後再離校。家長若有事須提前接送學生,需與授課教師事先取得聯繫
後,再通知學生至指定地點與家長會合。
三、課程期間承辦處室人員隨機走動巡視,並注意上課場所附近是否有可疑人士走動,
授課教師若有發現可立即與學校行政處室聯繫。家長若有與社團活動相關訊息亦
可與承辦處室連繫。(校長701教務702學務703總務704輔導705或警衛室720)
四、考量學生安全,請家長務必依課程時間準時到校接送學生,
1.若當天需請假,請務必於上課前向社團老師進行請假。
2.若家長在社團下課後20分鐘內未接回學生,由該社團老師給予記點1次,若累
積3次,且經校方勸說後仍發生超時未接回情況,停止該生下一期社團報名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