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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社團暨照顧班安全維護注意事項

一、授課教師確實掌握學生動向,每堂課確實點名學生缺課即時聯絡家長進行確認

    隨時掌握學生學習情況適時與家長聯繫。不讓學生無故私自離開上課場所若 

    須短暫離開也請學生結伴同行。

確實依規定時間上下課,下課時由授課教師統一帶隊至玄關確認學生是否讓家長

    親自接走不讓學生獨自至大門外等待。同時留意非家長接送學生的去向務必等

    學生都離開後再離校。家長若有事須提前接送學生需與授課教師事先取得聯繫

    再通知學生至指定地點與家長會合

課程期間承辦處室人員隨機走動巡視,並注意上課場所附近是否有可疑人士走動 

    授課教師若有發現可立即與學校行政處室聯繫。家長若有與社團活動相關訊息亦

    可與承辦處室連繫(校長701教務702學務703總務704輔導705或警衛室720)

考量學生安全,請家長務必依課程時間準時到校接送學生,

   1.若當天需請假,請務必於上課前向社團老師進行請假。

   2.若家長在社團下課後20分鐘內未接回學生,由該社團老師給予記點1次,若累

     積3次,且經校方勸說後仍發生超時未接回情況,停止該生下一期社團報名一次。